對于主辦方,通常只提出用車要求及安排要求,而代理公司則要考慮時間安排、預定的合理車輛數量、行走時間及線路等等。因此,主辦方應該提前告訴代理方相對準確的與會者抵達時間、人數、此時間段內抵達客人的身份及車輛使用標準,并告訴代理方如果出現與預告情形不符時希望采取的彌補措施及愿意為此承擔的代價。.......二、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租賃物,應支付給出租方超時使用的租金。三、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采用銀行轉賬需寫上戶名、銀行賬號),實行按月支付、按季還是年支付等。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應于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代駕租車租賃公司設有租車配置司機服務,該項服務加收司機服務費。司機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如加班按工作日、周末、法定假日的不同計算加班費用。承租人應司機的用餐及休息時間。去外地出車承租人須全部負擔司機的差旅費及食宿費。為了安全,一般租賃公司都會規定司機連續開車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每天累計開車不得超過8小時,每天總服務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