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石膏砌塊裝配的墻體為不燃建材。石膏與混凝土相比,其耐火性能要高5倍。石膏砌塊與一般紙面石膏板相比,其耐火性能要高出一個等級。在我國1998年頒布的“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和“建筑材料難燃性能實驗方式”已將石膏制品列為不燃體。在德國,根據KIN4102的規定,石膏砌塊屬于A1級,為不燃建筑材料。厚度80mm以上的石膏砌塊隔墻是防火級(防火等級F180—A);100mm以上的石膏砌塊隔墻是高防火級(防火等級F180—A),日本建設省房產局規定,凡利用國庫補助的住宅建筑時,其中防火、不燃的材料必須用石膏板做天花板和內墻防火板。
另由于二水石膏在遇火高溫狀態下釋放結晶水,其含量高達21%遇到高溫,這些水分能迅速擴散到墻體表面的空氣中,進而在墻體材料表面形成一層“水氣幕”既可降低墻體材料表面的溫度,又起到隔離氧氣的作用,以此來阻止和延緩墻體材料和建筑物的進一步燃燒。
抗震性強
產品采用四方方榫槽邊接再加粘接,粘接材料的強度等級高于產品自身的強度,所以有良好的抗震性能,24層建筑安裝時在四川5.12地震中完好無損,其抗震性能高于同時砌筑的磚砌體數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