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陜西省中級工程師論文要求以及繼續教育要求和職稱申報程序
一、學歷、論文要求
1、參評人員學歷必須是教育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學歷。
2、參評人員需提交任現職以來的技術論文2篇和技術工作總結1份。評審對論文的發表不做要求,已經在公開刊物上發表了的論文可作為評審的科研能力參考條件。
二、繼續教育條件
按照《陜西省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要求和繼續教育有關文件規定,技術人員每年接受繼續教育的學習時間累積不少于8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學時,科目不少于56學時。
三、答辯
參加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的人員要參加現場答辯,答辯題目不少于2道,破格人員再增加2道題目。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單位通報批評者;
2、任現職以來出現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
3、受到黨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提供虛假材料的申報人員,取消當年參評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三、有關情況說明
(一)職稱資格確認
外?。ê醒腭v陜、軍隊轉業)調入我省的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確認按照確認工作要求和我省對本技術職務任職條件進行資格審核。評委會對申報人可同時進行職稱確認和職稱晉升評審。
(二)職稱資格轉換
已評聘技術職務的非工程技術人員,本人確因工作需要而轉換到工程崗位,須在工程工作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按照職稱轉換工作要求和本技術職務任職條件進行轉換評審。
(三)根據人社部《關于加強基層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人社部發〔2016〕57號)精神,進一步加大對基層技術人才的政策傾斜,對縣及縣(不含市轄區)以下基層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評審時,予以政策傾斜。
(四)根據《中共陜西省委陜西省人民關于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