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急診收費系統,功能要求:
1. 劃價收費
1) 預劃價功能:系統在病人就診時,對醫生開具診療及藥品時進行自動劃價。、2) 當醫生為病人開具診療項目,檢驗、檢查項目及各種藥品后,可設置一個預劃價選項,點選后系統自動將各項價格累加計算出當前總價告訴病人,可使病人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有一個選擇的機會,避免發生在最后交費時統一劃價價格超出病人負擔范圍而造成再減免項目、藥品的操作。
3) 全劃價功能:收費處在調出病人基本信息后,只需點選劃價選項,系統自動對病人的醫療項目及藥品進行劃價,計算出總金額,然后收費。
4) 手工劃價功能:給予收費人員手工操作干預的機會,可根據病人要求或具體情況只點選某些檢驗、檢查項目(此部分中必須當天交費或不能取消退訂的項目除外)以及藥品進行劃價后計算應交金額。
5) 補劃價功能:可對因某些情況沒有通過系統而是手工開具的項目單及藥品補錄入收費系統的部分進行劃價,然后收費。
6) 對于醫保病人系統自動區分出醫保項目和自費項目,能夠分別打印收據。尤其是門診特殊病能報銷與不能報銷的項目需要明示。
7) 結算的時候根據病人的身份對全額費用進行處理,如醫保病人根據醫保政策對費用進行分解,自動收取自費部分的費用,記賬醫保承擔部分;自費病人全額收費。需要強調的是與醫保系統的接口問題,可以讓醫保系統方便的共享到病人費用數據。
8) 收據應該具有自費公費項目自動分開打印的功能,同時收費清單應該反應藥品、檢查項目的全名,需要有醫保標志提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