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人比電影明星更值錢”,這是 CBNData 在《2016年中國電商紅人大數據報告》中得出的一個有趣結論。 電商平臺自然也注意到了這一點。當你在淘寶客戶端上看到關注品牌的“設計師直播”“紅人模特上新直播”,你會深刻體會到一點,那就是電商平臺和紅人的結合更緊密了。
按照 CBNData 報告的預測,2016年紅人產業產值(包括紅人相關的商品銷售額,營銷收入以及生態其他環節收入)預估接近580億元人民幣——這個數字“將超過2015年中國電影總票房”,“是優衣庫大中華區年營業額的3倍”.....
事實上,微商或是網紅店中銷售的大多是一些非知名品牌的非標品,而這些商品往往在價格上并不便宜。一沒品牌認知度、二沒價格優勢,同樣的商品放在淘寶這種匯集海量商品的平臺上,一定會石沉大海;而放到紅人電商平臺上,結局卻完全不同。
為什么一些高毛利的商品在淘寶上轉化率很差,卻能在網紅的“傾情推薦”下一售而空?
閃播文化傳媒CEO姜丞認為,紅人電商之所以能做起來,是因為“當下的消費者不再一味的追求品牌,而是更看重品質”。當商品背后的故事和邏輯越強,銷量就會越好; 而一手捧紅張大奕等眾多網紅的如涵 CEO 馮敏也指出,跟明星比,網紅可以用這個公式來定義:“合適的仰望角度+溫度的互動=具有流量價值”,因此適合商品成交。紅人經濟強大的變現能力本質上是為用戶提供綜合的解決方案,為非標品帶來了大量的機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