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由對辦理企業所提交材料進行審查核實,并提出審核意見。市局辦結時限。申報材料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辦理單位將經審核過的材料報縣行政審批中心環保窗口蓋章并上報市污控處。除省局發證排污單位外,由市發放排污許可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包括下列必備內容:(一)建設項目概況;(二)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現狀;(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四)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五)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六)對建設項目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議;(七)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若是以下幾種狀況須召開評審會,評審會一切費用由設計單位或建立單位承當。(1)車間排出水量≥1萬m3/d或生化處置廢水量≥3000m3/d的造紙廠;(2)車間排出水量≥2000m3/d的洗水廠或消費、生活混合水量≥2000m3/d的企業;(3)車間排出水量≥1000m3/d印(漂)染廠;(4)車間排出水量≥250m3/d的電鍍、線路板、食品、養殖、制藥、制革、化工等項目;(5)工業廢氣量≥20萬m3/h的項目,35t/h以上鍋爐廢氣管理項目。(6)拜托召開評審會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