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是建筑物與構筑物的總稱。是人們為了滿足社會生活需要,利用所掌握的物質技術手段,并運用一定的科學規律、風水理念和美學法則創造的人工環境。有些分類為了明確表達使用性,會將建筑物與人們不長期占用的非建筑結構物區別,另外有些建筑學者也為了避免混淆,而刻意在其中把外型經過人們具有意識創作出來的建筑物細分為“建筑”(Architecture)。柱柱是建筑物中直立的起支持作用的構件,它承擔、傳遞梁和板兩種構件傳來的荷載。地面地面是指建筑物底層的地坪,主要作用是承受人、家具等荷載,并將這些荷載均勻地傳給地基,常見的由面層、墊層和基層組成。地面的名稱通常以面層材料而命名。墻體和柱均是豎向承重構件,它支撐著屋頂、樓板等,并將這些荷載及自重傳給基礎。墻的作用有:承重作用、維護作用、分隔作用、裝飾作用。砌法磚墻的砌法是指磚塊在砌體中的排列組合方法。應滿足橫平豎直、砂漿飽滿、錯縫搭接、避免通縫等基本要求,以墻體的強度和穩定性。一順一丁式這種砌法是一層砌順磚、一層砌丁磚,相間排列,重復組合。在轉角部位要加設3/4磚(俗稱七分頭)進行過渡。這種砌法的特點是搭接好、無通縫、整體性強,因而應用較廣。內墻:內墻位于建筑物內部,主要起分隔內部空間的作用,也可起到一定的隔聲、防火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