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部構造抗震措施由于磚砌體屬脆性材料,抗震能力差,因此在7度以上的地震設防區,對磚石結構建筑物的總高度、橫墻間距、圈梁的設置以及墻體的局部尺寸等,都提出了一定的限制和要求,必須按抗震設計規范考慮。此外,為增強建筑物的整體剛度和穩定性,還要求提高砌體砌筑砂漿的強度等級以及必要時采用鋼筋混凝土構造柱。鋼筋混凝土構造柱是從構造角度考慮設置的,一般設在建筑物的四角、內外墻交接處、樓梯間、電梯間以及某些較長的墻體中部。按墻體受力分類墻體根據結構受力情況不同,有承重墻和非承重墻之分。凡直接承受上部屋頂、樓板所傳來荷載的墻稱承重墻;凡不承受上部荷載的墻稱非承重墻,非承重墻包括隔墻、填充墻和幕墻。隔墻起分隔室內空間的作用,應滿足隔聲、防火等要求,其重量由樓板或梁承受;填充墻一般填充在框架結構的柱墻之間;幕墻則是懸掛于外部骨架或樓板之間的輕質外墻。外部的填充墻和幕墻承受風荷載和地震荷載。細部構造勒腳外墻墻身下部靠近室外地坪的部分叫勒腳。勒腳的作用是防止地面水、屋檐滴下的雨水對墻面的侵蝕,從而保護墻面,室內干燥,提高建筑物的耐久性;同時,還有美化建筑外觀的作用。勒腳經常采用抹水泥砂漿、水刷石或加大墻厚的辦法做成。勒腳的高度一般為室內地坪與室外地坪之高差,也可以根據立面的需要而提高勒腳的高度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