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轉向燈作為一個信號燈,其在日常行車過程中,擔當的主要責任是提示周圍的車輛,指示你即將行駛的方向,讓其他車輛注意避讓,以免發生碰撞。所以,不管是轉彎、并線、起步還是停車,只要你打輪讓車輛離開原車道了,怕是臨時借半個車道超車或躲避,也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這是安全駕駛的基本原則。霧燈(汽車霧燈)編輯一般是指汽車霧燈,安裝于汽車的前部和后部。用于在雨霧天氣行車時照明道路與安全警示。一般的汽車除了前遠光燈、近光燈、大燈、小燈,后面的行駛燈、剎車燈,在車后不起眼的地方還有一組防霧燈。車用后霧燈是指在霧、雪、雨或塵埃彌漫等能見度較低的環境中,為使車輛后方其他道路交通參與者易于發現而安裝在車輛尾部,發光強度比尾燈更大的紅色信號燈。也就是說,只有能見度低于200m時,霧燈才有了用武之地。原因有兩個:一、能見度大于200m時,大燈、示寬燈、尾燈已經能夠提供足夠的照明、警示效果;二、此時的霧氣能讓霧燈變得柔和,而且視線不佳、需要霧燈作為補充照明。后霧燈和雙閃燈個更“顯眼”?在高速公路上遇到惡劣天氣,很多司機會迫不及待打開雙閃燈。很多人甚至還有這樣一種心理,開了雙閃燈,以為自己就是萬人矚目的“特權車”了,在大風大雨里頻繁并線高速穿插于車流中。我們不花時間去譴責這種行為,只是有三個問題討論:一、雙閃燈在雨霧天氣里適用?二、開雙閃卻不開霧燈,此時不用霧燈更待何時?三、開了雙閃,變道時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