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圖的繪制一、地物描繪地物要按地形圖圖式規定的符號表示。房屋輪廓需用直線連接起來,而道路、河流的彎曲部分則是逐點連成光滑的曲線。不能依比例描繪的地物,應按規定的非比例符號表示。二、等高線勾繪勾繪等高線時,首先用鉛筆輕輕描繪出山脊線、山谷線等地性線,再根據碎部點的高程勾繪等高線。不能用等高線表示的地貌,如懸崖、峭壁、土堆、沖溝、雨裂等,應按圖式規定的符號表示。將高程相等的相鄰點連成光滑的曲線,即為等高線,勾繪等高線時,要對照實地情況,先畫計曲線,后面首曲線,并注意等高線通過山脊線、山谷線的走向。地形圖等高距的選擇與測圖比例尺和地面坡度有關。交通及附屬設施測繪1)交通及附屬設施的測繪,圖上應準確反映陸地道路的類別和等級,附屬設施的結構和關系;正確處理道路的相交關系及與其它要素的關系。2)雙線道路在圖上均應按實際寬度依比例尺表示。道路交叉處、橋面等應測注高程,隧道、涵洞應測注底面高程。3)凡正規的內部道路,按比例實測上圖,長度在圖上小于10毫米時,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