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圖的繪制一、地物描繪地物要按地形圖圖式規定的符號表示。房屋輪廓需用直線連接起來,而道路、河流的彎曲部分則是逐點連成光滑的曲線。不能依比例描繪的地物,應按規定的非比例符號表示。二、等高線勾繪勾繪等高線時,首先用鉛筆輕輕描繪出山脊線、山谷線等地性線,再根據碎部點的高程勾繪等高線。不能用等高線表示的地貌,如懸崖、峭壁、土堆、沖溝、雨裂等,應按圖式規定的符號表示。將高程相等的相鄰點連成光滑的曲線,即為等高線,勾繪等高線時,要對照實地情況,先畫計曲線,后面首曲線,并注意等高線通過山脊線、山谷線的走向。地形圖等高距的選擇與測圖比例尺和地面坡度有關。高程注記點測量采用普通水準測量方式進行。⑴測區開始時每天水準觀測前要檢查i角,若連續三天穩定在20秒內,以后每周檢查一次,檢查記錄應記在觀測記錄前;⑵測圖水準應起閉于圖根水準及以上等級水準聯測的各類控制點。測圖水準線路全長不超過5km,可構成結點網或附合路線。使用單面標尺讀數,讀數至厘米。閉合差均不超過±0.2m,按測站配賦。儀器至標尺的距離不超過150m,儀器應盡量置中,前后視距大致相等;⑶高程注記點測定:用水準儀散點法測定。散點法測站點高程,可采用測圖水準以上等級測定。前視距離不得超過150m,后視距離不得超過75m。在測圖水準路線上直接測定碎部點時,后視距離可以放寬至150m。用全站儀散點法測定時,測站點高程用測圖水準聯測,儀器高、鏡站高量至0.01m,前視距離不大于300m。⑷高程注記點施測位置要求:有起伏的地塊要求每一地塊至少測注1個點,平坦地塊可按圖上要求密度測注。等級道路、正規河堤,要求圖上間隔10~15cm測注一個路面或堤頂面的高程注記點。獨立地物、道路交叉口等處的地物點高程要能反映地面的高程。地貌較復雜地區,如土丘、河流兩岸,高程注記點要測注在較高、較低和坡度變換處,實地有陡坎的需要測定坎上和坎下的高程。采用水準散點法高程注記點測量時,可采用測回法放置紙圖作為工作底圖,要求圖上標注出的高程注記點位與實地測量的位置完全一致,杜絕立尺跑不到點位或立尺點或圖上高程注記點錯位的現象發生,當現場及圖上無明顯選點目標時,如平整過的工地,應采用全野外解析法測定高程注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