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標注冊
一、申請條件
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
二、辦理商標申請所需材料:
1、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2、申請人名義和地址;
3、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
4、商標圖樣。
三、辦理商標注冊程序及所需時間
1、提起申請;
2、香港知識產權署受理(5個工作日內可以拿到申請號及申請受理文件);
3、審查;
4、刊登公告,三個月的異議期;
若被提異議(香港稱為反對),申請人須對此作出答辯(香港稱為反陳述),否則申請將被撤回。
5、核準注冊,領取商標注冊證
從注冊申請到領取證書的總時間大概為6-8個月。
四、商標有效期
商標注冊有效期自申請日起算10年,以后每次續期10年,續期次數不限。續期申請應在注冊有效期的后6個月內提交并繳納續展費用。
五、注意事項
1、 可注冊系列商標。
系列商標:在香港和英國可以申請系列商標。即,在一份申請中申請多個商標(不多于4個),這些商標在要素上彼此相似,不影響顯著特征且對商標本質無重大影響。
其形式有:中文商標的簡繁體;英文商標的大小寫;彩色商標不同的顏色組合;多個要素商標(即包括中文,英文或圖形)的不同位置組合。
2、 一份申請可以多個類別。
查詢:我司可以在知識產權署網站上查詢相同或近似商標,但是存在一定風險,因為審查員的個人主觀審查標準不相同,所以一般建議遞交申請到香港知識產權署查詢,既可以查到相同近似商標信息,也可以提供注冊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