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運行的安全性、性和舒適性有賴于電梯管理及物業管理的參與,探討電梯管理與物業管理之間的關系,將有助于提高電梯行業、物業管理行業對乘客、業主的服務,本人借此拋磚引玉。
1、目前物業管理公司與電梯保養公司之間的關系
目前物業管理公司在電梯管理、維保工作中有著幾種不同的操作形式:(1) 電梯管理維保工作全部委托電梯保養公司去操作,且簽訂的電梯保養合同形式是全面保養合同即大包。(2) 電梯的管理工作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電梯維保工作則委托電梯保養公司,一般簽訂的電梯保養合同有全面保養合同,有標準保養合同(清包)。(3) 電梯的管理、維保都由物業管理公司自己負責,委派專人專職管理,專職上崗維修工負責維保,有些物業管理公司與電梯維保公司簽訂技術支持、配件銷售合同。以上幾種形式各有利弊,但投入到電梯管理、維保上的費用則高低相差極大,高則每月約10000元/臺,低則每月約1000元/臺。對電梯的管理、維保、使用效果也大不一樣,業主的投訴,電梯的故障率更是不一樣。
2、物業管理公司、電梯保養公司與乘客、業主之間存在的矛盾
一般來講物業管理公司只是在電梯出故障時與電梯保養公司聯系進行修理。電梯的故障原因由電梯維保人員進行判斷、處理。這其中較大的問題就是從電梯出故障到修理完畢恢復使用的時間長(通常需1~2h到場進行修理),不符合目前物業管理公司對業主的承諾(通常承諾10~15min到現場)。而且當電梯運行上出現問題時,業主投訴是沖著物業管理公司的,電梯維保公司得到的訊息、投訴是間接的。這樣電梯保養公司就無法得到很完整的電梯運行情況(少數大公司電梯運行監控聯網除外),故業主投訴得到的答復是物業管理人員從電梯維保人員聽來的答復,一般業主總會感到不是十分滿意。所以物業管理人員碰到業主投訴電梯問題會向業主推諉,不是物業管理的問題,而是電梯保養公司的責任,但業主的管理費是繳給物業管理公司的,而不是直接繳給電梯維保公司的,理所當然要投訴物業管理公司。就目前來講此類矛盾相當突出,對物業管理公司在大樓管理上是一個難題。這里還有請電梯維保公司的電梯保養費用與物業管理費的平衡問題。物業管理公司要生存,要參與市場的競爭,首先要得到大樓的業委會認可、續聘,如電梯管理更不上,電梯使用故障率高,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業委會有矛盾,產生分歧,自己的生存都有問題,更談不上參與市場競爭了。
在電梯管理、維保工作中我們嚴格遵守在電梯方面的政策和要求,執行電梯維保公司對電梯運行的技術要求,符合物業管理上的嚴格要求。投訴率、故障率都比電梯維保單位低,電梯故障修復及時,重復故障低。作為電梯管理人員在物業管理中首先要有的技術理論,更要有精業的動手能力,一方面要學習物業管理、學習管理理論、學習技術,更要培訓維保人員的技術,提高電梯管理與物業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