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標識不能用地理名稱
用地理名稱作商標標識,只能說明商品的產地,起不到使消費者辨認商品生產者的作用,而且容易造成產地的混淆。在國內市場上以地理名稱作為商標標識的為數很多,如黃河牌汽車、北京烤鴨等,但出口的商標標識較要使用地理名稱,因為許多的商標標識法都以地理名稱缺乏特征和地理名稱屬大家共有,不應為某一生產者獨占為理由而不予商標標識注冊。有的即便勉強注冊也要附帶許多限制條件,在外國注冊就遇到很多類似的情況。
二、商標標識所用外文要沒有姓氏的含義
一些的商標標識法規定,用姓氏名稱作為商標標識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如本人死去不久,則要征得其法定代表機構或代理人的同意。我國有些商標標識所附英文恰巧就是外國人的姓氏名稱或有姓氏的含義。如“紫羅蘭”商標標識的英文“Violet”,“前進”商標標識的英文 “Forward”,“鉆石”商標標識的英文“Diamond”,“天鵝”商標標識的英文“Swan”分別與英國人的威奧萊特、福沃特、戴蒙德和斯伍森的姓氏音相同或相近,這樣的商標標識在國外注冊時都遇到了困難,有的根本不能注冊商標。
三、不宜采用數字作為商標標識
以數字作為商標標識在許多認為其缺乏特征,并且數字為全人類所共有而不應歸某一生產者所獨占,因而不給商標標識注冊。有些很忌諱個別數字,有一些的法律規定數字可作為商標標識注冊,但以該商標標識已經廣泛使用或已出名成為品牌為條件。所以,廣州標志設計公司為出口商品設計商標標識,沒有采用數字作為題材。 廣州九日木華視覺營銷機構http://www.gzjrm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