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鋼俗稱角鋼、是兩邊互相垂直成角形的長條角鋼。有等邊角鋼和不等邊角鋼之分。等邊角鋼的
兩個邊寬相等。其規格以邊寬×邊寬×邊厚的毫米數表示。如“∠30×30×3”,即表示邊寬為
30毫米、邊厚為3毫米的等邊角鋼。也可用型號表示,型號是邊寬的厘米數,如∠3#。型號不表示同一型號中不同邊厚的尺寸,因而在合同等單據上將角鋼的邊寬、邊厚尺寸填寫,避免單獨用型號表示。熱軋等邊角鋼的規格為2#-20#。
角鋼可按結構的不同需要組成各種不同的受力構件,也可作構件之間的連接件。廣泛地用于各種建筑結構和工程結構,如房梁、橋梁、輸電塔、起重運輸機械、船舶、工業爐、反應塔、容器架以及倉庫貨架等。
角鋼屬建造用碳素結構鋼,是簡單斷面的型鋼鋼材,主要用于金屬構件及廠房的框架等。在使用中要求有較好的可焊性、塑性變形性能及一定的機械強度。生產角鋼的原料鋼坯為低碳方鋼坯,成品角鋼為熱軋成形、正火或熱軋狀態交貨。
1.簡介
角鋼可按結構的不同需要組成各種不同的受力構件,也可作構件之間的連接件。廣泛地用于各種建筑結構和工程結構,如房梁、橋梁、輸電塔、起重運輸機械、船舶、工業爐、反應塔、容器架以及倉
庫貨架等。 角鋼屬建造用碳素結構鋼,是簡單斷面的型鋼鋼材,主要用于金屬構件及廠房的框架等。在使用中要求有較好的可焊性、塑性變形性能及一定的機械強度。生產角鋼的原料鋼坯為低碳方鋼坯,成品角鋼為熱軋成形、正火或熱軋狀態交貨。
2. 種類及規格
主要分為等邊角鋼和不等邊角鋼兩類,其中不等邊角鋼又可分為不等邊等厚及不等邊不等厚兩種。 角鋼的規格用邊長和邊厚的尺寸表示。目前國產角鋼規格為2—20號,以邊長的厘米數為號數,同一號角鋼常有2—7種不同的邊厚。角鋼標明兩邊的實際尺寸及邊厚并注明相關標準。一般邊長12.5cm以上的為大型角鋼,12.5cm—5cm之間的為中型角鋼,邊長5cm以下的為小型角鋼。 進出口角鋼的定貨一般以使用中所要求的規格為主,其鋼號為相應的碳結鋼鋼號。也即角鋼除了規格號之外,沒有特定的成分和性能系列。
普瑞鋼材
角鋼的交貨長度分定尺、倍尺兩種,國產角鋼的定尺選擇范圍根據規格號的不同有3—9m、4—12m、4—19m、6—19m四個范圍。日本產角鋼的長度選擇范圍為6—15m。 不等邊角鋼的截面高度按不等邊角鋼的長邊寬來計算。
3. 進出口情況
我國、出口角鋼各有一定批量,主要從日本、西歐。出口輸往地區主要為港澳、東南亞、拉美及阿拉伯等。出口生產企業主要為遼寧、河北、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的鋼鐵廠(軋鋼廠)。 角鋼品種多為大型、小型角鋼及特殊形狀角鋼,出口品種多為中型角鋼如6號、7號等。
4. 外觀質量要求
角鋼的表面質量在標準中有規定,一般要求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如分層、結疤、裂縫等。 角鋼幾何形狀偏差的允許范圍在標準中也有規定,一般包括彎曲度、邊寬、邊厚、頂角、理論重量等項,并規定角鋼不得有的扭轉。
5.化學成分檢驗
(1)成分指標:角鋼的化學成分屬一般結構用軋制鋼材系列,主要檢驗指標為C、Mn、P、S四項。根據牌號不同,含量各有差別,大致范圍為C<0.22%、Mn:0.30—0.65%、P<0.060%、S<0.060%。 (2)檢驗方法:檢測上述化學成分時,常用的標準檢驗方法有GB223、JISG1211—1215、BS1837、BS手冊19、ГОСТ22536等。
6.常用產品、規格標準
GB/T2101—89(型鋼驗收、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GB9787—88/GB9788—88(熱軋等邊/不等邊角鋼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JISG3192—94(熱軋型鋼的形狀、尺寸、重量及其容許差);DIN17100—80(普通結構鋼質量標準);ГОСТ535—88(普通碳素型鋼技術條件)。 根據上述標準規定,角鋼應成捆交貨、其捆扎道次、同捆長度等應符合規定。角鋼一般屬裸裝交貨,運輸和儲存均需注意防潮。
7.機械性能檢驗
(1)檢驗方法: ①拉伸試驗方法。常用的標準檢驗方法有GB/T228-87、JISZ2201、JISZ2241、ASTMA370、ГОСТ1497、BS18、DIN50145等;② 彎曲試驗方法。常用的標準檢驗方法有GB/T232-88、JISZ2204、JISZ2248、ASTME290、ГОСТ14019、DIN50111等。 (2)性能指標:考核角鋼性能的檢驗項目主要為拉伸試驗和彎曲試驗。指標包括屈服點、抗拉強度、延伸率及彎曲合格等項。
8.角鋼重量的計算方法:
每米重量=0.0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