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認證:產品在歐盟市場之前,必須符合有關的產品指令的要求。很多不同的安全指令要求產品貼有CE標志方可于歐盟市場出售。為了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及保護環境,歐盟定下一系列CE指令以確保產品的安全及質量。 “CE”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CE代表歐洲統一 (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上品檢測可以為您的電池產品進入歐盟市場提供的服務。
UN38.3測試:UN38.3測試項目
T.1高度模擬試驗
在壓力≤11.6kPa,溫度20±5℃的條件下。
T.2熱測試
在75±2℃和-40±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6h,高低溫轉換時間≤30min,沖擊10次,室溫(20±5℃)存放24h,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T.3振動試驗
15min內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復對數掃頻正弦振動,3h內完成三維方向12次振動;
對數掃頻為:從7赫茲開始保持1gn的較大加速度直到頻率達到18赫茲。然后將振幅保持在0.8毫米
(總偏移1.6毫米)并增加頻率直到較大加速度達到8gn(頻率約為50赫茲)。將較大
加速度保持在8gn直到頻率增加到200赫茲。
T.4沖擊試驗
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
T.5外短路試驗
在55±2℃、外電阻<0.1Ω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到電池溫度回到55±2℃后1h。
T.6碰撞試驗
9.1kg重物自61±2.5cm高處落于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
T.7過充電試驗
在2倍的較大連續充電電流和2倍的較大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24h。
T.8強制放電試驗
電池串連12V直流電源,以較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