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天無理由退換貨-來回運費買家承擔(退款不退運費,不包郵產品按訂單運費收,包郵產品按6元每單扣運費);
2.7天內快遞或者質量問題退換貨-發回運費買家承擔,再次補發出去運費賣方承擔;
3.確認收貨超過7天產生的退換貨-來回運費買家承擔(退款不退運費,不包郵產品按訂單運費收,包郵產品按6元每單扣運費);
4.線下分銷商退換貨-自己上門退換;
5.超過3個月的售后維修,需要加收維修配件成本費用;
6.超過6個月售后維修,需要收取配件成本及維修人工成本;
7.電池、充電器等易損耗配件,超過3個月不維修,建議更換新配件;
8.如果出現少發、錯發、快遞途中產生的損壞等情況-我們負責免費補發,買方發回更換的運費,最多報銷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