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6〕36號《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文件。自2016年5月1日起,水運工程相關建設、服務行業已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為了確保水運行業“營改增”工作的順利實施,按照交通運輸部有關要求,水運工程定額站組織行業內專家進行了詳細的營改增調研及論證工作,并研究制定水運行業的“營改增”實施方案。同時對已在交通運輸部備案的“水運工程計價軟件”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進行計算規則調整和性能優化。與“營改增”配套的水運工程計價軟件,由水運工程定額站組織行業內專家進行了嚴格的測試與大量的實際工程測算,經鑒定,完全符合水運工程“營改增”條件下工程計價的要求,現開始軟件的發行并接受征訂工作。
沿海港口概預算軟件軟件操作簡便、功能強大、計算準確、技術先進,可進行投資估算、概算、預算、結算的編制。
執行標準:
交通部交水發[2004]247號《沿海港口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規定》
交通部交水發[2004]247號《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額》
交通部交水發[2004]247號《沿海港口裝卸機械設備安裝工程定額》
交通部交水發[2004]247號《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參考定額》
交通部交水發[2004]247號《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裝卸機械設備安裝工程定額工、料、機基價單價》
交通部交水發[2004]247號《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裝卸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船舶機械艘(臺)班費用定額》
交通部交水發[2004]247號《水運工程混凝土和砂漿材料用量定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