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目錄。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3、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4、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5、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相關材料(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
6、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材料:
7、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如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規章制度、研發機構建設及科研條件、產學研合作協議、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開放式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情況、科技人員培訓、人才引進、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等)。
8、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9、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明細、企業職工人數情況表和上年度年末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
10、經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11、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12、通過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打印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13、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的證明材料,中介機構聲明(由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參與企業財務報表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