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kg滅火器通常由以下配件所組成:
一個或數個罐或筒(A),內藏滅火劑或推進氣,或兩者皆有。
一個筏門(B),用以阻擋或控制滅火劑的流動。
一條喉管(C),用以將滅火劑噴射至火上。3公斤以下的滅火器可能沒有喉管,只有噴嘴。
滅火劑(D),當滅火劑噴射或接觸著火的物料時,能令火熄滅或燃燒受控。推進氣體,將滅火劑推出.
標簽(E),顯示使用方法,限制,限期等資料。
滅火器內藏的如果是水、泡沫式、粉劑或鹵代烷(Halon,亦稱海龍、哈隆),其筒內壓為100萬至300萬帕,常見材料為碳鋼或不銹鋼。
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
手提式滅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推車式滅火器———10年;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一、主要性能特點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是一種輕便的移動式滅火器材,它使用ABC(磷酸銨鹽)或BC(碳酸氫鈉)干粉滅火劑和驅動氣體氮氣一起灌裝在全封閉的容器內,滅火時由氮氣驅動干粉滅火劑噴射滅火,具有滅火速度快、重量輕、效率高、使用方便、靈活、安全、、價格低廉應用廣泛等優點。
二.使用范圍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適用于撲救A類火(普通的固體材料火災)、B類火(可燃液體火災)、C類火(氣體火災)、E類火(帶電物質火災)的初起火災。可廣泛應用于工廠、學校、飯店、機關、倉庫等防火、滅火之用。其中1、2kg的特別適用于家庭及各種小型汽車。
三.使用方法
遇火警時,將手提滅火器拔出保險插銷,手握噴射膠管(4kg及4kg以上滅火器配噴射膠管),在離火源的有效距離內,將噴嘴對準火焰根部,按下壓把噴射,噴射時迅速擺動掃射向前推移,直到將火熄滅。
提示:
滅火時切勿將滅火器倒置使用,滅火動作要迅速果斷,決不留下明火以防復燃;
四.維修保養及檢查
1、滅火器應放置在通風干燥的場所,環境溫度應在-20℃~ 55℃之間,應避免曝曬雨淋、強輻射,并做好防銹防塵工作等。
2、每三個月定期進行檢查保險銷及鉛封完好,零部件松動、變形、銹蝕或損壞。壓力值符合要求,發現壓力表指針低于綠區應再充裝;滅火器的鉛封狀態須完好,一經開啟必須再充裝。
3、自生產日期起,滅火器滿八年后必須報廢。
4、自生產日期起,滿二年應進行一次水壓(2.5MPa)試驗,以后每隔二年必須進行一次水壓試驗等檢查。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5、滅火器的維修或再充裝應由有資質的消防維修部門進行修理,使用者不得擅自拆裝或修理;具體可參閱本公司的維修指南
五、滅火器報廢標準
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廢。
1. 筒體進行水壓試驗,不合格者必須報廢。
2. 筒體嚴重(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
3. 筒體嚴重變形的;
4. 沒有生產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貼花脫落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生產名稱和出廠年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