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男子以送禮先給領導過目為由,騙取了玉石商人兩塊和田玉。日前,該案件警方已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經法院審理后宣判,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
據介紹,在去年年末的時間,經營玉石生意的馬先生接到一位自稱“劉文宏”的男子電話,劉某(化名)自稱是個在深圳的臺商,想找他買一些和田玉器送禮。經過多次溝通后,馬先生與其兩個合伙人在今年帶著一批和田玉器從新疆來到深圳市,雙方約好在某酒店見面面談。
劉某以1970萬元的價格購買下這批和田玉器,后又要馬先生再推薦兩塊總價值約七八十萬元件的玉器,說打算送給廣州一名主管工業園用地的領導,但需要先到廣州拿給該領導過目,如果領導滿意就買下,并要馬先生與其一起到廣州。隨后馬某與劉某一起去到廣州,劉某讓司機將車停在路邊,自己上樓去找領導,不料之后劉某就攜帶兩塊和田玉逃之夭夭。
后馬某報警,警方經過追蹤調查,在劉某的家中抓獲,并繳獲兩塊和田玉,據“劉文宏”交待,其真名叫陳瑞琪,為臺灣人,但因證件丟失無法證實其真實身份。
和田玉www.zhuoyixuan.com
和田玉器http://news.zhuoyixuan.com/category/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