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轉讓及相關事項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專利轉讓的種類 在專利轉讓中,普通轉讓屬于一般性轉讓,即誰需要就轉讓給誰,不附帶條件,這種轉讓,收取的轉讓費較低。排他轉讓即有條件的專利轉讓,一般指不能轉讓給第三者的主人,即該專利在轉讓以后只能專利所有人和受讓人二者持有,這種轉讓的費用高于普通轉讓,低于轉讓,所謂轉讓即專利所有人將專利與專利所有權一并轉讓的全部轉讓方式,即專利所有權轉移到方式,該方式導致專利受讓人成為持有專利的,這種轉讓方式的費用較高。
相關事項 1、避免盲目擴大專利價值:對于專利權的轉讓標底,應以能夠成交為原則,否則很可能合作失敗; 2、避免求快,專利轉讓是一個法律程序,建議較好委托相關業內人士,進行相關操作,切勿自行隨便簽訂合同; 3、應把合作放在首位:專利開發的目的是對社會、對生活有益處和貢獻,一項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和市場容量的專利技術,在沒有轉化為盛會生產力之前,只能是技術,因此在某種程度上適當退讓和調低一些標底,同樣是很必要的,畢竟合作是需要雙方拿出誠意的; 4、做好相關記錄:盡可能做好轉讓過程中的記錄,這對于后續問題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轉讓之前,不要輕易進行價值評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輕易根據對方要求進行此類操作,如果確實需要進行評估,盡量明確評估費用擔負原則和擔負比例、以免上當受騙;在沒有完全完成轉讓手續前,不要輕易交付技術資料和相關圖紙等具體信息。 歡迎登錄石家莊眾華知識產權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網站(www.joinhua.com)或電話垂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