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經營物業管理業務的企業型經濟實體,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它屬于服務性企業,它與業主或使用人之間是平等的主體關系,它接受業主的委托,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對特定區域內的物業實行化管理并獲得相應報酬。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1]中的義務主要有:①履行物業管理合同,依法經營;②接受業主委員會和全體業主的監督;③重大的管理措施應當提交業主委員會審議,并經業主委員會認可;④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住宅小區所在地人民的監督指導。資料由http://www.wfwygs.com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