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施工電梯高度超過規定獨立高度時,需加附著裝置。在檢測中經常會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1)附著裝置私自焊接而成,并非正規廠家出廠附著裝置。施工電梯附著裝置都是經過設計計算后制造出來的,如果采用非正規廠家的附著裝置,整個附著裝置的強度很難有,那么施工電梯在使用中的安全也就無法保障。
(2)附著裝置與施工升降機主體結構連接方式不符合說明書規定。附著裝置與主體連接處都有一個強度要求,如果要改變其連接形式也必須要經過計算,使其連接強度符合說明書的要求。這樣施工電梯附著點以上塔身的穩定性才有保障。
(3)施工電梯附著裝置位置過高或過低。塔身加上附著裝置是一套整體工作受力系統,在多高處加裝附著、附著連接點在何處,都是有設計要求的。如果改變任何一點,其受力狀態就會發生改變。因此附著裝置的位置一定要按照說明的規定來安裝。如果要改變也必須要經過有資質的單位設計驗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