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9A彈簧鋼絲
彈簧根據運行狀態可分為靜態簧和動態簧。靜態彈簧指服役期振動次數有限的彈簧,如安全閥彈簧,彈簧墊,秤盤彈簧,定載荷彈簧,機械彈簧,手表游絲等。動態彈簧指服役期振動次數達1×106次以上的彈簧,如發動機閥門彈簧,車輛懸掛簧,防震彈簧,聯軸器彈簧,電梯緩沖彈簧等。靜態彈簧選材時主要考慮抗拉強度和穩定性,動態彈簧選材時主要考慮疲勞,松弛及共振性能。 彈簧根據負荷狀況可分為輕載荷、一般載荷和重載荷三種狀態。輕載荷指承受靜態應力,應力較低,變形量較小的彈簧,如安全裝置用彈簧,吸收振動用彈簧等。設計使用壽命103~104次。 一般載荷指設計壽命105~106次,在振動頻率300次/min條件下使用的普通彈簧。在許用應力范圍內,壽命1×106次,載荷應力越低,壽命越長。 重載荷指長時間工作、振動頻繁的彈簧。如閥門彈簧,空氣錘、壓力機、液壓控制器彈簧,其載荷較高,常常在低于許用應力10%左右使用,使用壽命大于1×106次,通常為10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