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電器元件生產線報關清關
舊機電設備需要辦理手續呢?基本程序是?這也許是企業想要知道的事情,當然如果單的紙上談兵式的在這里說,我想企業負責人肯定是摸不到北,不能抓住要點。所以我這里只輕輕點到所要準備的相關手續資料我所需要的操作時間,如果想要更多,更好的了解舊設備的整個操作流程和所需手續。
首先需要備案需準備資料:
、申請人 收貨人 發貨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擬舊機電產品(名稱、編碼、數量、規格型號、產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舊狀態、價格、用途等)蓋公章一式兩份。
、設備彩色照片。
、舊機電產品備案申請書(電子版)
其次如所進設備需辦理許可證,其所需資料:
、申請表
、申請報告(報告詳細寫明企業的基本情況、生產情況、設備的用途、生產制造日期、使用年限、現在狀況,如生產日期較早必須作出特殊情況說明)
、設備檢測說明,必須出具檢驗機構或設備供應商提供的檢測報告。
、企業的營業執照、批準證書(外商投資企業須提供)
、設備彩色照片
、工作聯系單
舊機電產品備案自2007年1月1日起列入質檢總局的行政許可,受理5個工作日,審批20個工作日,送達10個工作日。
備案做好之后,將正本備案書寄于國外,開始準備裝運前的預檢驗,凡列入質檢總局2003年第40號公告第四條中的舊機電產品,均需實施裝運前檢驗,在備案審批前,申請人必須貨物在原使用地。在許可時簽發《裝運前檢驗備案書》,同事告知申請人實施裝運前檢驗的海外機構及聯系方式,申請人/發貨人須與海外機構聯系實施裝運前檢驗。待檢驗完成,海外檢驗機構出具檢驗報告,發各相關直屬局,由直屬局簽發《裝運前檢驗證書》,申請人憑備案書、裝運前檢驗報告、裝運前檢驗證書辦理報檢通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