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濾料樣品用蒸餾水洗凈,在105~110℃的干燥級中干燥至恒量。稱取洗凈干燥樣品50g,置于500mL燒杯中,加入1 1鹽酸(1體積分析鹽酸與1體積蒸餾水混合)160mL(使樣品完全浸沒),在室溫下靜置,偶作攪拌,待停止發泡30min后,傾出鹽酸溶液,用蒸餾水反復洗滌樣品(注意不要讓樣品流失),直至用pH試紙檢查洗凈水呈中性為止。把洗凈后的樣品移入已恒量的稱量瓶中,在105~110℃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
密度大于1.8g/cm3的物質按式(A6)計算。
密度大于1.8g/cm3的物質(%)=G1/G×100 (A6)
式中:G――測定前樣品的質量,g;
G1――沉淀物質量,g。
A.3.6 篩分
稱取干燥的濾料樣品100g,置于一組試驗篩(按篩孔由大至小的順序從上到下套在一起)的上一只篩上,底盤放在下部。然后蓋上頂蓋,在行程140m、頻率150次/min的振蕩機上振蕩20min,以每分鐘內通過篩的樣品質量小于樣品總質量的0.1%,作為篩分終點。然后稱出每只篩上截留的濾料質量,按表A1填寫和計算所得結果,并以表A1中篩的孔徑為橫坐標,以通過該篩孔樣品的百分數為縱坐標繪制篩分曲線。根據篩分曲線確定無煙煤濾料有的效粒徑和不均勻系數。